文章引用YAHOO新聞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華視更新日期:2009/06/14 16:06 

買法拍屋、法拍地真的要看仔細,南投一位民眾買了一塊法建地,點交後才發現,這塊建地有一部份早就賣給廟宇,還被挪作道路用地。

 

  南投市這塊六十九平方公尺的土地,卻有十九平方公尺被挪用成道路用地,張姓買主說,他花了一百三十六萬買下這塊法拍地,點交後才發現問題,但賣家黃先生有話要說,土地是爸爸生前以「半賣半做公德」方式,由鳳山寺出資三十二萬元做為土地補償費,才提供這十九平方公尺土地,他事先也不知情,土地法拍後他才知道。

 

  但法院認為,黃姓賣方仍須負起權利與義務,必須賠償張姓買主三十二萬元的補償金,地政處提醒民眾,買賣不動產之前,產權一調弄清楚,避免事後的糾紛。(記者黃炫瑞、江麗君、張春峰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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